您当前的位置是: 网站首页 > 12320知识库 > 职业卫生
职业病病人可依法享受哪些职业病待遇?
日期:2013年08月15日浏览:2303 次
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。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和定期检查;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,应当调离原岗位,妥善处置;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,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。职业病病人的诊疗
主管: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: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

版权所有: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Copyright ©2009-2017 All Rights Reserved

地址:南京市紫竹林3号(210003) 电话:(025)12320 邮箱:nj12320@yeah.net

感谢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常年法律顾问 崔晓玲

建议使用1440×900分辨率,32位色,Netscape6.0、IE7.0 以上版本浏览器观看